第八十九章 万事俱备_穿梭万界:从要听神明的话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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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九章 万事俱备

  李盛面色古怪。

  菁菁奇怪的问道:“盛哥,你怎么说话说到一半就不说了啊?”

  他没有回话,只是笑笑摇摇头。

  阿威在一边又道:“任老爷也不知道在哪听到九叔的名字,指名道姓要求你去主持迁坟。”

  李盛现在更加确定,

  剧情要提前开始了,

  不过如果是写信的话,

  一来一回,

  最也要大半年时间。

  如果路上再耽误下,一年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
  到那时,定海神针升级时间早过了,

  还有什么可怕的?

  阿威满脸花痴样:“但是写信太慢了,为了能早点见到婷婷,我就带任老爷去发了一封电报,这样就快多了。”

  李盛脸色刷的一下变了,

  他现在恨不得将阿威的脑袋锤爆,

  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猪队友!

  不过想到任老太爷的实力,到最后好像也仅仅是行僵级别。

  自己加上九叔,应该不难对付。

  而且他提前几年出土,

  按常理来看,能不能尸变还是两码事。

  为了以防万一,

  李盛将九叔拉到一边,偷偷问道:“师父,如果一个人尸变,变成僵尸,它最高会是什么境界?”

  九叔思考了下,道:“一般来说,人刚刚尸变,最多也就是黑僵,若受到月光照射,吸收日月精华,运气好的话,可能十天半月就会进化成跳僵。”

  李盛又道:“师父,那如果一个僵尸,一夜后就是跳僵,短短几天内,就吸食亲人的血,进化成跳僵呢?”

  九叔摇摇头:“绝无可能,进化这般快的话,那整个天下到处都会是僵尸。你说的这种情况,我从未听过,除非这个僵尸是僵尸王将臣。”

  李盛见九叔不信,一脸认真道;“师父,如果我说的是真的呢?”

  九叔一怔,正色道:“你的意思是,这个任老太爷会尸变?”

  李盛点头:“不但如此,他很有可能就是我刚才说的那般,进化神速!”

  九叔没有问李盛为什么如此肯定,

  他沉吟了片刻,

  才开口道:“真如你所言的话,开棺迁坟之日,若是任老太爷有任何异常,我就一把大火把尸体烧掉。”

  李盛也觉得这个法子最靠谱,

  不过自己要不要未雨绸缪,带兵痞们提前把棺材挖出来,直接一把火烧了呢?

  他摇摇头否决。

  先不说扒人祖坟合适不合适,

  九叔知道后绝对饶不了自己,

  系统任务,也要求触发任老太爷开棺的剧情。

  对于任老太爷的实力,

  李盛并不担心,

  他担心的只是对方的进化速度,

  稍有差池,

  便有可能滋生出一头飞僵。

  事到如今,只能提前做好完全之策,

  等开棺之日,

  一把大火将棺材给烧了,

  到时候熊熊烈火一烧,

  管你任老太爷进化的有多快,

  直接把你给烧成灰。

  ……

  转眼又是几个月过去,

  任家镇一切太平,无事发生,

  郭有才也如他所言,很快离任,也没有来找李盛的麻烦,

  新任镇长古剑魂神出鬼没,李盛是一次都没见过,

  镇上大大小小的事,都交给了阿威,让他忙的焦头烂额。

  后来阿威也学聪明了,将不少事交给手下。

  治安队的事,则由李盛这个副队长全权负责,

  他也不吝啬,自掏腰包额外给这群兵痞发饷,

  皇帝还不差饿兵,

  一手大棒,一手胡萝卜,

  整个治安队上上下下对他是服服帖帖的。

  自他掌管之后,治安队虽没多大长进,

  但是李盛如果说东,那他们绝不敢往西。

  六道轮回真诀的修炼,他也没有松懈。

  也只差几千经验值就可以到lv2。

  但是脑海中被李盛称为轮回书的第一页上,

  还是没有出现一个完整的字,

  若隐若现,仔细看的话,像是一个雷字,又像是一个雨字。

  日子照旧,

  九叔没事的时候,依然会出去寻找米其莲下落,

  虽然嘴上没说,但在心底,九叔依然没有放弃。

  九叔不在时,文才和秋生会经常跟在他身后,

  在大师兄面前,他们乖巧的很,也很少惹祸了。

  四目师叔现在只跑任家镇,经常可以见面,

  家乐则被他留在家里苦修。

  对李盛而言,

  茅山等心法依旧学不会,

  不过掌心雷,倒是玩的越发熟练了,

  甚至他可以做到像螺旋丸一样,直接将雷光搓成圆球扔出去。

  这几个月下来,

  他一直都在关注着任婷婷的消息,

  听阿威说,她最近就有可能回来。

  李盛在治安队的仓库里,囤积了不少汽油。

  他又花了大价钱,让阿威找门路,从鹰国弄来一辆哈雷戴维森肥仔,

  这个型号的摩托车虽然是老古董造型,

  但哈雷戴维森肥仔号。那可是后世大名鼎鼎的终结者座驾,

  每当他骑着车,出现在任家镇镇上时,

  那回头率真是百分百,

  比洋汽车还要威风,

  全镇独一无二,

  谁骑上去,谁就是全镇最靓的仔。

  黑墨镜,挺拔的治安装,黑色长筒军靴,

  出门前,李盛的头发还打上发胶,梳得一丝不苟,

  这身打扮,当真是又酷又拉风,

  最近几天,楚红凌跟他说在想唱粤剧,

  李盛想想也是,一直在家憋着也会憋坏,

  于是他大手一挥,直接盘下一座剧院,

  让楚红凌直接做老板,

  这也算李盛送给她和菁菁的礼物,

  至于钱?

  土匪那不有的是吗,

  有钱就直接毙了,

  没钱,那就全活埋了。

  李盛路过那家卖乐器的店铺,停车下来,他想买个留声机放到家,

  今天是楚红凌的生日,三人约定好下午6点去西餐馆。

  时间还早,不着急。

  就在李盛挑选的时候,

  菁菁和楚红凌则来到了胭脂水粉铺,在挑选合适的胭脂。

  店老板就是秋生的姑妈,

  她笑呵呵拿出一支口红,

  对二人道:“红凌菁菁,你们好好看看,这可是洋玩意,叫口红,抹到嘴上,可漂亮了,保证把秋生他师兄迷得晕头转向,对了,你们成亲,怎么没有通知我这个老婆子啊?”

  楚红凌俏脸一红:“阿姨,我还没有成亲呢。”

  秋生姑妈笑道:“红凌,阿姨是过来人,这婚姻大事可要掌好眼,俗话说男怕入错行,女怕嫁错郎,我看秋生他师兄就很不错。”

  “你看,他长得精神,又是镇里治安队的副队长,身家也不菲。”

  “阿姨不懂你们新女性的思想,但是阿姨劝你,可要好好珍惜,千万别错过,不然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。”

  她语重心长的说道。

 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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